以渔有方产品用户使用协议

本版更新时间:2021年3月31日

一、特别提示

  1.      《以渔有方产品用户使用协议》(下称“本协议”)是您与以渔有方网站、模块、内容(下称“以渔有方”)的经营者深圳希施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之间关于您注册并使用以渔有方所订立的对双方有约束力的协议。
  2.      公司已经发布的或未来可能发布的各项服务对应的服务协议、使用规则、结算规则、法律声明等,均构成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请您认真阅读本协议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如果您对本协议的条款有疑问,请联系公司进行咨询(联系方式:400-639-8883),公司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一旦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提交文件、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注册后,即表示您已经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接受本协议或其任何条款的约定或无法准确理解公司对本协议条款的解释,您应当立即终止注册程序及在以渔有方上的任何操作。

二、以渔有方账号

  1. 账号的获取

在您按照以渔有方注册页面的提示信息填写完整注册信息、完成《以渔有方产品用户使用协议》、《希施玛产品隐私政策》的阅读、并完成账号激活操作等全部注册程序后,或者公司以其他方式向您提供以渔有方登录账号后,您即获得了以渔有方账号并正式成为以渔有方的用户。

  1. 注册信息

您应当保证您在注册过程中填写的信息准确、真实和完整。如果您填写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联系地址、电话、电子邮件等)有任何变更,您应当及时登录以渔有方进行更新。如果公司发现您填写的注册信息存在错误、不真实或不完整的情况,或通过您填写的联系方式信息无法联系到您,公司有权要求您立即进行改正与更新。

  1. 实名认证

您理解并同意,即使您获得了以渔有方账号亦不代表您已开通了以渔有方的所有功能。为保障账号及交易安全,公司可能会随时要求您提交更多的身份资料和信息以完成账号的实名认证,只有完成账号的实名验证,您才可以使用相应的功能。您授权公司可以通过第三方查询和审核您的身份和资料。

  1. 账号安全

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以渔有方账号和密码,您通过以渔有方账号执行的一切操作都不可撤回并将被视为是您身份及行为的唯一识别依据,您须对在该以渔有方账号下发生的所有活动承担责任。请您注意保护以渔有方账号及密码安全,并在使用完毕后安全退出登录。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经过公司的同意,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转让或赠与您的以渔有方账号,否则公司有权随时中止或终止您的账号使用,甚至注销您的账号。一旦您发现任何人未经您的授权使用您的以渔有方账号和密码,您应当立即联系公司(联系方式:400-639-8883),公司会在合理时间内采取适当措施,但对于在公司采取措施之前发生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责任。

  1. 账号查询、冻结及注销

您理解并同意,公司根据合理判断,有权在下列情形下自行对您的账号进行查询(包括但不限于查询注册信息、交易信息、资金信息等)、冻结、注销:

1)   国家司法、行政、安全机关等权力机构要求的;

2)   您通过以渔有方账号的操作和交易存在违反本协议约定、法律法规、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情形的;

3)   公司基于单方面的合理判断,认为您的账号操作、交易记录等存在异常的;

4)   您的账号遭到其他用户投诉,且投诉用户提供一定证据予以证明的;

5)   您连续12个自然月未使用您的账号登录以渔有方,且您的账号中不存在未到期的增值服务的;

6)   您实施了影响或侵害公司、关联公司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违反公司、关联公司的服务协议、条款及规范等内容;

b)            破坏或试图破坏公司、关联公司公平交易环境或正常交易秩序;

c)             任何使用含有公司、关联公司的名称、品牌且有误导性的表述或标识,明示或暗示与公司、关联公司具有某种关系的;

d)            公司认为可能是与上述行为性质相同或存在上述类似风险的其他情形。

三、使用规则

  1.      您在使用以渔有方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惯例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利用公司进行储存、发布、传播以下信息和内容:

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信息;

2)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的信息;

3)   涉及国家秘密、安全的信息;

4)   封建迷信、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5)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

6)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7)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8)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

此外,您不得为他人发布和传播上述不符合国家规定、本协议约定的信息提供任何便利,包括但不限于设置URL、BANNER链接等。

  1.      您保证不会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或扰乱公司秩序及网络安全。
  2.      如果您使用以渔有方的某项功能中包含可下载的公司软件,则公司仅授予您非独占性的、不可转让的、非商业性的使用许可。您不得复制、修改、发布、出售或出租上述功能的任何部分,也不得进行反向工程或试图提取该软件的源代码。
  3.      您应当尊重公司及其他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并保证在发生侵犯上述权益的违法事件时尽力保护公司及其股东、雇员、合作伙伴等免于因该等事件受到影响或损失。
  4.      公司可能会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您以渔有方更新情况以及提示您进行相关操作,但公司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邮件、手机短信或电话等。因此,在使用以渔有方过程中您应当及时登录到公司查看和进行相关操作。因您没有及时查看和进行相关操作而导致纠纷或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责任。
  5.      您应当遵守您与公司签订的任何书面协议的约定,包括与公司签署的线下合作商务协议、服务协议、本协议及构成本协议组成部分的使用规则、结算规则、法律声明等。
  6.      如果您通过以渔有方使用的某项功能来自第三方,您还可能受限于该等第三方的相关条款和条件,公司对此不予过问亦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协议不影响您与该第三方的法律关系。

四、隐私政策

本公司充分尊重您个人信息的保护,相关内容请参见《希施玛产品隐私政策》。您使用本公司的产品与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本公司可以按照《希施玛产品隐私政策》处理相应信息。

五、知识产权与保密

  1.      以渔有方包含的所有技术、功能、程序、数据及其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源代码、目标代码、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所有相关权利),均归公司或有权第三方所有。
  2.      您同意并保证采取必要和合适的措施保护公司数据资料的知识产权和所有权。您不得修改、改编、翻译、分解、破解、复制、镜像、爬取、反编译、反向工程、反汇编公司终端或源代码或创作派生、衍生以渔有方或数据,不得将以渔有方及各项数据模块、内容(包括您在公司数据的基础上加工处理过的数据)向第三方提供、传播、销售、出租、出借、转让、共享、展示、复制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或以其他形式供他人使用、利用。
  3.      如依公司判断您继续使用以渔有方将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公司可以采取充分必要的措施以阻止侵权行为发生。
  4.      您应对使用以渔有方过程中涉及的全部信息及其衍生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渔有方及其数据、参数、技术、财务、商业或其他信息)予以保密,不得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信息合规

  1.      您获得以渔有方使用权限及其包含的信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讯、课程、数据、报告及相关资料等)(下称“信息”)后成为信息控制方,应当自觉遵守并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现在或将来对信息控制方的管理规定。
  2.      对于以渔有方内置数据资料,您不得采用任何下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第三方工具、程序或公司提供的下载方式等)对以渔有方内置数据进行高频率或全量下载。
  3.      您应该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合规使用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得超出公司的授权范围使用。除公司明确许可外,您不得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外复制、使用、展示或传输上述信息;您不得利用公司提供的信息及以渔有方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其他强制性规范的行为。

七、不可抗力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为止,并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合理努力克服该事件、减少损失的扩大。不可抗力指该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等不可抗力事件足以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策变化造成的事件。

八、责任限制

  1.      您理解并同意,您在使用以渔有方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您本人承担,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责任范围以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2.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对于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间接的、惩罚性的、特殊的、派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损失、收益损失、利润损失、使用数据、商誉或其他经济利益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事先已被告知此等损失的可能性。
  3.      您理解并确认,对于公司向您提供的下列内容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公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公司向您免费提供的功能、服务;

2)   公司向您赠送或附赠的任何产品、功能、服务。

  1.      您理解并确认,公司可能因下列情况导致您无法正常使用以渔有方,公司就此不承担责任:

1)   公司在系统停机维护期间;

2)   电信设备出现故障不能进行数据传输;

3)   由于黑客攻击、电信部门技术调整或故障、网站升级、银行方面的问题等原因而造成的以渔有方使用中断或者延迟。

  1.      您理解并同意,因您使用以渔有方时违反本协议或在您的账号下采取的任何行动,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索赔,应且仅应由您本人承担。如果由此引起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员工、客户、供应商和合作伙伴被第三方索赔的,您应承担全部责任。
  2.      若您通过以渔有方访问和使用的公司合作伙伴或入驻第三方的功能或服务,对于该第三方的功能或服务,公司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承担责任。

九、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您应与公司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将有关争议提交至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条款

  1.      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2.      公司有权随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以及公司经营状况和经营策略的调整等修改本协议,而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修改后的协议会在公司更新后的网站、电脑软件和手机软件中。当发生有关争议时,以最新的协议文本为准。如果您不同意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务必立即终止使用以渔有方。如果您继续使用以渔有方,则视为您接受公司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3.      公司在法律允许最大范围对本协议拥有解释权与修改权。